土地开发规划
土地开发规划归哪个部门管?
土地开发规划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编制土地开发规划的基本原则?
制定区域土地资源开发规划一般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原则;
2.符合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原则;
3.符合生态环境优化与可持续发展原则;
4.最佳利用方式原则;
5.可行性原则。
土地资源开发,是对未利用土地资源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资源,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过程。
编制土地开发规划的基本原则?
编制的原则是: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土地规划的基本知识?
1、规划的前提
规划区域内的土层种类、厚度、各元素含量
规划地区近50年以来的气温、降雨等
规划区域内的地下水水位,地下河的走向
通过土地整理可实现机械化耕种的面积
通过地下水、修建水库蓄水可否满足耕种需求,无法满足时可否引进水资源?引进的成本?
2、规划的原则
尽量提高各种类农作物的产量;
无法机械化耕种的土地一律种水果或者作为林地
林地和果园必须进行养殖,果园散养鸡等小动物,林地养羊牛等,应优化评估养殖的种类和数量的合理性
因粮食便宜,除缴纳的公粮外,原则上自己消耗,可以通过圈养应消耗农作物产量的50\%,
考虑食品加工业的可行性。低价优质的奶蛋类市场永远不会满足。
3、需要的政策
道路的修建、电力的提供、水利设施的修建,需申请政府的资助,最差也是无息贷款;
农业机械需考察西方国家的现状,国内可提供的范围。无法提供时高校和科研单位应限期专门研制;
林木的砍伐在保证可循环迭代的基础上应具有自主权
垃圾、废物清理利用应享受政府补贴
有机农业部分消耗的城市粪便应给予补助
房屋建筑只要没有影响总体规划,尤其是山地丘陵的利用政府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