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判决

一审民事判决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基本构成?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基本构成?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基本构成?

民事判决书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一审民事判决生效日期书哪里查?

一审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在判决书中就可以查到。我国的诉讼审判制度是二审制,二审为终审判决。当一审民事判决书下达后,在判决书的最后部分总有这么几句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xx日内向x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根据被上诉人数提供副本,和上诉费一并提文本院。这样就可以看出要上诉的一方要在下方的日期中加上上述所规定的日期以内上诉。不上诉的一方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加上上诉期限内过个十天半月的如设接到被上诉状,一审判决基本就生效了。

一审民事判决生效日期书哪里查?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话,应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